我国唯一的“县”字后加市的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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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5 04:50

我国唯一的“县”字后加市的县级市——辉县市历史沿革

2017-11-10 05:49

林虑散人

辉县市地处豫晋接壤地区,北依太行,南眺黄河,隶属新乡市。县域西邻修武县,西北与山西陵川县、壶关县交界,东北和林州市相接,东连卫辉市,东南与新乡市区接壤,南和新乡县、获嘉县毗邻。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人口85万。

辉县市地图

殷商时为畿内之地。

西周时为共伯国。

春秋属卫国,战国归魏国。

秦统一六国后,属河内郡。

西汉,今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山阳县,属河内郡。

东汉,沿袭前制不变。

三国时归曹魏,仍置共县,属朝歌郡。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划归汲郡。

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等政权占据。

北魏,属汲郡,永安元年(528年)将共县划归林虑郡。

北齐,撤销共县建制。

隋,开皇六年(586年),复置共城县,属怀州;大业初年改属河内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以县置共州,并析置凡城县;武德四年(621年)废共州,同时撤销凡城县并入共城县,属殷州;贞观初年改属河北道卫州。

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据有。

北宋,共城县属河北西路。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金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共城县为河平县;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为辉州(因百泉魏惠王祠有清辉殿,故以“辉”为名,称“辉州”), 领苏门、山阳二县。

元,至元三年(1337年)将苏门县并入辉州,改山阳为镇,属中书省卫辉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

清代因袭明制。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属河南省河北道;1932年,属河南省第四行政区;1938年2月日军入侵辉县,1943年至1944年,中共太行区委根据抗战形势,将原辉县相继划为辉县(后改辉北县)、辉嘉、新乡(后改辉县)三县,1945年8月抗战胜利,1946年6月三县合并为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撤新乡专区,设新乡市,辉县属之;1988年撤销辉县,建立辉县市(县级),由新乡市代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