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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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3 06:00

服务项目   档案转出  
项目关键词   转档案、提档案、调档案、转档、提档、调档、调动档案  
受理单位   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详细名单见备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现场办结)/1个工作日(网上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依据温馨提示常见问题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人事档案存放在成都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

1. 有效调档函(或商调函、公招录用文件、升学录取通知书、改派的报到证等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原件;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注: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驾驶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2.单位专人转档还须提供档案档案转入单位出具的单位专人取档介绍信。

 

1.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交〔1992〕12 号);

2.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50号)。

1. 存档人员户籍或党组织关系若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须先办理户口迁出、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 选择在线办理档案转出的,须确定接档机构具备“机要交通”;

3. 业务申请应由档案相对人本人填写,业务申请中的“办事人员”须与前往现场办事人员信息一致。

4. 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端 “意见咨询”栏留言,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也可拨打各级业务受理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6.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机要投递时间为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若系周一至周六办理的档案转出,档案将在下一个周二投递到机要局。(其他人才服务机构机要投递时间请请咨询相应机构)

持私企、民企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来办理档案调出: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属无效函件,不能调档,应向当地人才中心申请出具《调档函》。

网络咨询:
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事-档案接转”(),点击立即办理,提交业务申请,系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的业务指引提示(不办理也可获得引导)。

办理地点及热线电话
人才中心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